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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行为
2016年9月22日  沈阳专业合同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行纪合同,是指一方根据他方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收取报酬的合同。其中以自己名义为他方办理业务者,为行纪人。所谓行纪商即是一种以行纪行为为营业的独立的商人。行纪商属于一种独立的商人。
因此,行纪行为是根据他方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收取报酬的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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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龙——沈阳专业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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