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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中委托人的义务主要有哪些?
2016年9月22日  沈阳专业合同律师
行纪合同中委托人的义务主要有哪些?
  1、委托人支付费用的义务
  委托人应向行纪人支付必要的费用。在行纪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如有费用支付约定的,委托人应按约定支付费用。对于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所需的费用,委托人一般应当予以预先支付。如果行纪人为处理委托事务自己支付了必要费用时,委托人应予偿还并负担从该费用支出之日的利息。如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费用的,则依照《合同法》第415条的规定,行纪人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
  2、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义务
  委托人应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是一种有偿合同,行纪人在完成委托事务时,委托人应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3、委托人及时受领事务后果的义务
  委托人应当及时验收并接受行纪人完成的所托事务的后果,委托人在接到行纪人完成事务的通知后,应当及时地接受行纪人依合同约定所完成的一切。
 

来源: 沈阳专业合同律师  


王春龙——沈阳专业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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