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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吗 合同之债的履行和违约的责任有哪些
2021年4月23日  沈阳专业合同律师

  王春龙律师,沈阳专业合同律师,现执业于上海中因(扬州)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吗

合同成立并且生效以后,是需要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来履行的。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的,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的。协作履行是合同履行的原则,那么,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依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吗下面,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而且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对方当事人协助履行其履行债务的履行原则。

在合同履行中,只有债务人的给付行为,而没有债权人的受领给付,合同内容仍难以实现。同时在一些合同中,如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开发合同等,债务人实施给付行为需要俩权人的配合。

协作履行原则的内容

一般认为,协作履行原则含有如下内容:

1、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应适当受领给付。

2、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常要求债权人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方便。

3、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否则还要就扩大的损失自负其责。

4、发生纠纷时,各自应主动承担,不得推诿。

协作履行原则的具体要求

在合同履行中,协作履行的具体要求如下:

1、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应尽量为其履行创造必要的方便条件,以使其实际履行得以实现。

2、一方当事人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变更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也应及时答复,共同协商妥善的变更办法。

3、一方当事人确实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说明情况,对方接到通知后应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挽回损失。

4、一方当事人因过错违约时,对方应尽快协助纠正,并设法防止或减少损失。

5、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协商解决。

应当强调,协作履行原则并不漠视当事人的各自独立的合同利益,不降低债务人所负债务的力度。那种以协作履行为借口,加重债权人负担,逃避自己义务的行为,是与协作履行原则相悖的。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的律师进行咨询。

合同之债的履行和违约的责任有哪些

我国《合同法》对意思自治、契约自由原则进行了规定,那么合同一方违反双反约定需要承担怎样的呢下面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合同之债的履行和违约的有哪些

合同的履行是缔约的真正目的和合同法的全部意义。合同的履行的原则为诚实信用原则,即债务人应当全面、适当地履行其合同义务,使债权人的合同权利得以实现。下面主要讲合同履行中的情势变更原则和抗辩权。情势变更原则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发生情势变更而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者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会显失公平,因此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原则。此原则的确立对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十分有益,虽我国的现行合同法未作规定,但是我国的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已承认此原则。

抗辩权是指对相对人的请求进行抗辩的权利。我国合同法规定了三种抗辩权,即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对于不安抗辩权,合同法规定,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丧失商业信誉;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如果对方在合理的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违约一般也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所以在签定合同对违约进行约定时一定要考虑到自己违约的可能性,避免自己将来可能承担的高昂的;违约金。譬如,经济活动中,供货方一般均能依约履行义务,而定货方却常常因流动资金不足不能如期付款。在这种情况下,定货方在合同中千万不能随意承诺逾期付款将支付高额违约金,最好约定一个付款宽限期。另外还要约定在特殊情况下己方的免责事由,尽可能避免己方可能的违约。

另,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

以上就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如果您还有进一步的问题,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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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龙——沈阳专业合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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